1.川煤集團黨委原書記、原董事長景宏年違規領取獎金,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等問題。2019 年,景宏年先後14次以他人名義,在川煤集團5個部門違規領取單項獎14.9 萬元。2020年3月,景宏年接受下屬企業宴請,費用5119元由下屬企業用公款支付。景宏年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 年1月,景宏年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嶽池縣委原書記鄭鵬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長期由下屬單位或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等問題。2016 年7月至8月,經鄭鵬程同意,私營企業主安排其妻女出國旅遊,部分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2017年5月,鄭鵬程接受私營企業主旅遊安排,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2016年至2020 年,在鄭鵬程的安排和授意下,下屬單位報銷其個人及家庭成員因私出行機票、衣物及高檔煙酒等費用,共計20.86萬元。2017年下半年,鄭鵬程安排私營企業主為其聘請家裝監工,并支付費用。鄭鵬程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4月,鄭鵬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甘孜州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州長康光友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等問題。2021年 1月至9月,康光友借用私營企業主奔馳牌商務車1輛,供本人日常使用。2020年7月,康光友及其妻兒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旅遊安排,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康光友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3月,康光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西南科技大學資産與實驗室管理處原副處長高維銀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 2014年下半年至2021年春節前,高維銀先後6次收受設備供應商以拜年拜節等名義所送禮品禮金,折合共計1.94萬元。2018年春節前至2021 年春節前,高維銀先後5次接受設備供應商、招标代理商安排的宴請。高維銀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3月,高維銀受到黨内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降為管理崗七級職員。違紀違法所得已收繳。
5.馬爾康市政協文史委主任、四級調研員彭斌不作為、慢作為,導緻民生領域補助資金長期滞留問題。彭斌任馬爾康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消極應對因機構改革而承接的原市公路運輸管理所職能職責,未及時組織和安排财務交接,導緻2019年農村客運出租車成品油價格補助資金181萬餘元未及時下撥,滞留時間長達一年之久。2021 年12月,彭斌受到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