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榮坤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和宴請問題。2013年至2021年,甘榮坤先後收受私營企業主等7人所送禮品、禮金折合共計211.57萬餘元;要求私營企業主安排或陪同其家人前往境外旅遊,相關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與家人先後3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在北京安排的宴請,費用均由私營企業主支付。甘榮坤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甘榮坤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肖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2014年至2020年,肖毅多次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禮品、禮金折合共計84.9萬元;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食用高檔菜肴,飲用高檔酒水。肖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肖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宋太平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問題。2014年至2021年,宋太平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在公司内部食堂、私人會所安排的宴請,并飲用高檔酒水;與家人先後3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赴雲南、福建等地旅遊,交通、住宿等費用均由私營企業主支付。宋太平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2月,宋太平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原國家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鳴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并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2013年至2021年,徐鳴先後收受私營企業主等4人所送禮金40萬元以及價值5.6萬元的高檔酒;多次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相關費用均由私營企業主支付。徐鳴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月,徐鳴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原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謝長軍違規收受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款旅遊問題。2013年至2021年,謝長軍先後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等2人所送禮金共計24萬元;向私營企業主借用1輛豪華商務車,退休後長期無償使用;每年過生日時,均接受私營企業主在北京安排的宴請,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與家人赴黑龍江旅遊,相關費用由下屬企業用公款支付。謝長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7月,謝長軍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6.内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賽青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問題。2013年至2019年,賽青克多次接受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王某和其他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體檢等活動,長期為王某公司站台,将王某公司開發的某商城列為重大項目并幫助建設、銷售,引發社會矛盾。賽青克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9月,賽青克被開除黨籍。2021年5月,賽青克因犯貪污、受賄、巨額财産來源不明罪,數罪并罰,被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
7.遼甯省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原黨委書記、主任王金鼎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等問題。2013年至2021年,王金鼎在節假日以及操辦其父母喪事期間,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等13人所送禮金、金條折合共計52.02萬元;與家人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前往境内外多地體檢、旅遊,相關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王金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7月,王金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1年12月,王金鼎因犯受賄罪,被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
8.雲南滇中新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副主任呂永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并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2014年至2020年,呂永棟多次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禮金8萬元和高檔酒等禮品;2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在私人會所和企業内部場所安排的宴請;多次接受涉黑組織人員何某安排的宴請,為其站台撐腰。呂永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3月,呂永棟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9.中信銀行廣州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謝宏儒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公款購買、贈送高檔酒水和禮品等問題。2013年至2020年,謝宏儒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等24人所送禮品、禮金折合共計178.94萬元;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在企業内部場所安排的宴請;公款購買高檔酒水、金條等禮品用于業務招待和個人自用,費用共計556.84萬元通過虛列開支等方式報銷;公款支付其個人車輛維修、加油等費用,共計6.43萬元。謝宏儒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3月,謝宏儒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0.中國光大銀行南甯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周江濤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款旅遊等問題。2013年至2021年,周江濤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高檔煙酒、健身卡等禮品、禮金折合共計11.8萬元;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與家人先後在北京、拉薩等地旅遊,相關費用8.27萬元使用公款報銷。周江濤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周江濤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